您的当前位置: | 首页 | > 行业资讯 | > 行业新闻 | > 交通运输部健全机制保障国家科技重点专项顺利实施 |
近日,《交通运输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简称《实施细则》)印发,建立主责部门、监督责任部门、专业机构协同管理、互相监督的工作格局,保障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交通基础设施”和“交通载运装备与智能交通技术”重点专项(简称“两个专项”)顺利实施,实现高效、科学、规范和公正管理。
《实施细则》适用于“两个专项”项目指南编制、项目评审、过程管理、总结验收、监督评估等全链条全环节工作。根据《实施细则》,“两个专项”结合项目特点和实施需要,将通过竞争择优、定向推荐、分阶段滚动支持等多种方式,在全国范围内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采取“揭榜挂帅”、“赛马制”、青年科学家项目、长周期项目等创新组织模式实施,确保选出优势团队,产出标志性科研成果。
为确保项目过程管理和验收评估的公平公正,交通运输部创建“监督责任部门”制度,由部与相关部委、国家局科技主管部门,根据专业领域履行项目监督责任部门职责,共同组织实施好“两个专项”。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加快推动《实施细则》的实施和宣贯工作,持续加强“两个专项”项目规范管理,谋划实施一批新的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加强标志性科研成果产出和转化应用,全面提升行业科技创新能力水平,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网站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出于传递信息而非盈利目的,若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备案号: 京ICP备17046783号-1
主办单位: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交通工程设施分会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厂西门路2号市政办公楼4层
版权说明:Copyright © 2025 tefc.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交工分会所有
主办单位: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交通工程设施分会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厂西门路2号市政办公楼4层
版权说明:Copyright © 2025 tefc.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交工分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