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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新版招标文件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24-11-25     浏览: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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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部近日发布《关于发布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及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18年版的公告》,要求《公路工程标准文件》(2018年版)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交公路发〔2009〕221号)同时废止,之前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文件》(2009年版)完成招标工作的项目仍按原合同执行。以下为《公告》全文:

    为加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管理,规范招标文件及资格预审文件编制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及《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以下简称《标准文件》)基础上,结合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交通运输部组织制定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现予发布。

    《公路工程标准文件》(2018年版)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交公路发〔2009〕221号)同时废止,之前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文件》(2009年版)完成招标工作的项目仍按原合同执行。

    自施行之日起,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应当使用《公路工程标准文件》(2018年版),其他公路项目可参照执行。在具体项目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专用文件,与《公路工程标准文件》(2018年版)共同使用,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公路工程标准文件》(2018年版)中“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和“通用合同条款”等部分,与《标准文件》内容相同的只保留条目号,具体内容见《标准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文件》电子文本可在交通运输部网站(www.mot.gov.cn)“下载中心”下载。

    请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2018年版)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注意收集有关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


交通运输部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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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交通工程设施分会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厂西门路2号市政办公楼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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